台海网7月23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日前从龙岩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切实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服务品质,龙岩于7月在全省率先推行县道委托公路部门管养试点工作,即在管理责任主体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县级道路委托龙岩市公路局管养。
据介绍,县道委托管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龙岩市公路部门发挥公路部门专业技术、机械设备、养护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及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县道接养管理机构。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全市2541公里县道现状调查工作,按照路线、桩号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
截至目前,龙岩市公路局已与7个县(市、区)签订《县道委托管养协议》,并制定了县道委托管养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