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2日讯 据闽西日报报道,昨天上午,龙岩市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龙岩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此次机构改革,龙岩市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同时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其他市级各项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这些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复的《龙岩市机构改革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本次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对龙岩发展的要求,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市级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龙岩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实现赶超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龙岩市级设置党政机构49个
3龙岩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