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9日讯 据福建法治报报道,夫妻离婚后本该好聚好散,但上杭的王某却趁着酒劲骚扰前妻,向前妻索要钱财未果后,竟放火烧毁前妻的房屋。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7月27日凌晨,王某酒后与前妻林某争吵,并向林某索要钱财给其买香烟,遭到拒绝后便威胁要将林某的房子和摩托车烧毁。见林某未理睬,为发泄情绪,王某便到林某家中将摩托车内汽油倒出,用厨房的木柴等物覆盖在汽油上,不顾可能危及周边邻居安全,点燃汽油放火焚烧,最终导致林某家中房间门、照明电线、摩托车、三轮车等物品被烧毁。幸好民警及时赶到,将火扑灭而未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经鉴定,被烧毁物品价值人民币41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