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工农银行旧址
台海网10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邬眉)日前,《龙岩市中心城区主城区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形成,将171处不可移动文物列入规划范围,并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该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据了解,龙岩主城区现有229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局数据),本次列入规划171处,其中有1处国保、7处省保、15处县保、148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闽西工农银行旧址,按照保护要求,建筑本体线需外扩20米、保护范围线外扩30米,并与六角亭、新罗第一泉碑刻的范围相兼容合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原则上以法定公布的为准,分别将范围由本体线外扩4-40米、2-20米不等,紫线保护范围外扩10-50米、2-30米不等。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方面,规划范围内共确认110座具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传统历史的建筑规制和整体质量均保存较好的一类保护建筑,按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确认22座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能够反映地方传统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传统历史的建筑规制和建筑质量均保存较好,但局部有改建的二类保护建筑;确认16座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能够反映地方传统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传统历史的建筑规制和外貌保存较好,但建筑质量较差,改建的部分较多的三类保护建筑。
根据规划,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界限范围内,不得改变建筑原有的外貌、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重要装饰。紫线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进行可能对建筑原有立面和风貌造成影响的建设活动,并要求有计划拆除与保护单位不协调和破坏其景观的建筑,规划还针对其他一些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