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8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去年发生各类事故96起、死亡15人、受伤106人、经济损失51.3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9.41%、44.44%、30.26%、47.99%。”这是日前,笔者从永定区安监部门获悉的一组数据,也是永定探索建立“合约式”安全监管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的证明。
近年来,永定区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把原来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间的“单向监管”变为“相互监督”,建立安全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合约”关系,在融监管于服务的同时,促使企业由“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去年,永定企业自主排查隐患418处,同比上升16.8%。
规范“三方行为”,明确权利义务是永定创新“合约式”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的关键。由区安监局、相关乡(镇、街道)安监站和全区持证合法非煤矿山、尾矿库及危化品企业分别作为甲、乙、丙方,共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约,严格规范部门执法行为与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共同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五到位”。
具体操作中,永定安监部门还推行挂钩联系、规范审批、许可提醒、公开事项、专家会诊等“五项服务”,为所有持证合法非煤矿山和危化品企业选派一名安监系统干部作为联络人,全天候提供安全管理、技术、政策咨询等服务;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和限时办结,办理时间压缩30%以上;不定期组织省、市安全生产专家深入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专家会诊”检查,实行分级动态安全监管。
截至目前,永定已与19家已复工非煤矿山、73家危化品企业签订合约,签约率达100%。去年,该区有12家非煤矿山企业和7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提升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