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6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某锋、叶某馗等2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年四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1.8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5年4月至10月的半年时间里,邓某锋(漳平市象湖镇人,男,32岁,农民)组织邀集社会人员19名(其中女性5名、未成年人1名)在漳平市象湖镇下德安村云中山“凤坑”山头上,以领取购车燃油补贴、新生儿补贴、残疾人补贴、死亡丧葬补贴为幌子,向全国不特定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至2015年10月案发,已经查证的该诈骗团伙向全国13个省份(浙江、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重庆等省份)的69名被害人骗取人民币共计81万余元,各被告人涉案金额81万至5万元不等。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一犯罪团伙为躲避打击,将电信诈骗窝点设置在深山里,按照“老板”的安排拨打电话实施诈骗。在山上的窝点里,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分为一部和二部,拨打电话和接听电话都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只要被害人相信了他们所说的有补贴款可领,并按照他们提供的联系电话拨打过去,接下来骗钱的把戏就开始了。诈骗分子分别采取有人拨打电话,有人接听电话的手段会让被害人放松警惕,为了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往往都进行了伪装。其屡屡得手的原因多是被害人大意、轻信、贪利等原因造成。
“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这里,办案检察官向大家提个醒,面对各种来历不明的短信、电话等,特别是一些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我们的脑子里要始终挂着一个问号,多冷静思考,多问问为什么,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上当受骗。面对骗子的恐吓、诱惑,我们需要筑牢心理防线,唯有此,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财。
2016年,漳平市检察院积极参加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对重特大敏感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坚持由办案骨干办理该类案件,依法做到快捕快审,同时坚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上下游犯罪,斩断诈骗犯罪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8人,起诉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