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9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为有效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长汀县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联动”机制,并于11月7日正式启动运行。
该县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设立6个协作联动组,每个联动组由3个乡镇纪委和5-6个县直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组成,协作联动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设常务副组长1名、副组长2名。同时,依托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设立协作联动办公室。各协作联动组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组内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按照“专项工作联动、临时任务联动、信访办理联动、交叉检查联动”的原则,对组内各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定期督查、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