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意外事故、疾病住院造成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有效遏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8日,上杭县决定由县财政投入716万元,启动实施“健康扶贫保险”,成为福建省率先启动实施“健康扶贫保险”的县份。
据了解,上杭“健康扶贫保险”由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两项组成。商业医疗保险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生住院费用时(含特殊门诊),保内费用剔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后,个人承担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上医院90%标准报销,每人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住院津贴保险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疾病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按照二级医院30元/天,三级及以上医院50元/天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保险(每年最长180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