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昨日,龙岩市物价局发布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公告。据悉,龙岩市物价局于2016年8月30日组织召开了龙岩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参加人意见后,修改了龙岩中心城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
公告称,全体听证参加人赞同龙岩中心城市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各听证参加人要求政府部门要加大污水收集管网的投入,加大管网的改造,做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大污水处理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自备水源管理等。
本着“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充分考虑龙岩中心城市的经济水平和社会承受力,采纳大多数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即采纳第一方案。
即龙岩中心城市居民用水(居民生活用水,下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至0.95元/吨。国家重点建制镇雁石镇、适中镇、坎市镇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至0.85元/吨。
为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负担,符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低保户,凭民政部门制发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月减免5吨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的龙岩中心城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重点建制镇雁石镇、适中镇、坎市镇居民污水处理费开征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