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何金海 庄凌龙)“陈鸿同志,因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牺牲,被评定为烈士……”昨日,手捧国家颁发给儿子陈鸿的烈士证明书,陈鸿年迈的父母不禁泪流满面,时隔12年终于可以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
陈鸿出生于1986年,生前入职晋江市保安公司,被派驻东石镇金瓯村盛联雨具厂犬防执勤点工作。
2004年3月12日凌晨2点,犯罪嫌疑人罗某明、覃某光、覃某云三人经事先预谋,乘车前往东石镇一工厂工地偷窃发电机。案发的工厂就在陈鸿执勤的雨具厂对面,当时正在值班的陈鸿发现三名嫌疑人后,立即喊话警告,并带着护卫犬赶到现场捉拿偷窃嫌疑人。
罗某明、覃某光、覃某云见保安员陈鸿孤身一人,就用手中的扳手、螺丝刀猛击陈鸿头部。陈鸿忍痛同三名歹徒搏斗,迫使三名歹徒仓惶扛着盗得的发电机逃窜。陈鸿忍着伤痛带着护卫犬奋起追赶,在距案发工厂500米处,陈鸿死死抓住嫌疑人覃某光不放,急欲逃脱的覃某光凶狠地拔出匕首向陈鸿身上连捅十几刀,陈鸿顿时倒在血泊中,当场壮烈牺牲。
陈鸿牺牲后,因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覃某光迟迟未能到案,评定烈士一事一直搁浅。直到2014年,潜逃10年的犯罪嫌疑人终于落入法网。随后,经福建省民政厅调查复核,今年5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评定陈鸿同志为烈士。
昨日上午,在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及晋江市慈善总会、保安服务公司、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等单位协助筹措下,共计50万元慰问金交到了陈鸿父母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