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张丽华) 因介绍、收购“赃牛”,近日,永定四名男子分别被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判刑,刑期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缓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1000元不等。
2015年4月,张某、郑某、王某(均已判刑)共三次窜至永定高陂镇田里、荒地里或牛栏里盗走他人母牛一头、公水牛两头,其中母牛以0.6万元的价格直接卖给了黄某,赃款也随即被张某等人挥霍。随后,张某以每趟300元的价格,雇请傅某将另外两头公牛运至新罗区志高动漫城,在傅某的介绍下,两头牛分别被低价卖与李某和游某。
经鉴定,三头牛总价值3.12万元。案发后,收购母牛并将牛宰杀的黄某退还被害人1.12万元,李某、游某所购公牛也被追回并归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