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陈有贤)漳平市一男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不思悔过,因吸食毒品被漳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
近日,漳平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其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4年5月8日,漳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但颜某不思悔改,去年9月25日上午7时许,漳平市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对漳平市菁城福满东巷41号2楼进行检查时,发现颜某正在吸食毒品,经检测属冰毒,对现场提取的颜某的尿样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呈阳性。
当日,漳平市公安局对颜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漳平司法局提出对罪犯颜某收监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