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2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一线职工也有机会为自己争取工资待遇。”1月6日,作为龙岩出租车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之一的龙洲出租车驾驶员沈海荣告诉记者,“从本月起,我们每月15日就能准时拿到工资,预计每月可增收两三百元收入。”
去年12月25日,龙岩市率先在出租车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0名来自龙岩出租车行业的一线员工代表全市9家出租车企业1136名职工,与10名企业方代表面对面地展开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出租车企业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出租车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省政府颁布的龙岩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出租车企业以合同规定标准为底线,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龙岩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其2015年度职工工资较2014年度增长不低于4.5%。
参加协商的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副部长徐微表示,这是福建工会首度在出租车领域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的目的就是引导出租车驾驶员以理性方式表达合理诉求。”龙岩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林添福说。
截至去年底,龙岩全市共签订4390份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覆盖1万多家企业32万名职工,95.1%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