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说,虽然廖先生坚称减压阀是2012年买的,但由于廖先生未能提供购物发票,所以该厂只能以生产日期为起始使用日期,即该减压阀已经过期,使用过期产品导致事故,厂家概不负责。
由于廖先生没有购物发票,永定工商局消委会调解未果。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尤其是购买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日后维权。
提醒
减压阀最好半年一换
近年来,由煤气泄漏产生的事故,屡见不鲜。据一个长期经营燃具销售的人士介绍,这些事故部分是因为减压阀失灵引发。
他说,减压阀使用年限一般在三年左右。但是,很多减压阀,未达到使用年限就已失灵。而这种失灵,并非是减压阀自身存在质量问题。
他说,市场上销售的煤气罐,有的二甲醚成份严重超标。二甲醚价格便宜,有腐蚀性,容易把减压阀的橡胶圈腐蚀掉,减低减压阀使用寿命,因此会造成漏气。
他建议,消费者最好半年或者一年就更换一次减压阀,以避免悲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