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5月22日讯(通讯员 江华 洧铭 记者 李贵荣)自留山被别人种上了果树,李某杭想要收回山场,擅自锯倒果树,不想却因此触犯了法律。近日,永定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湖山乡某山场,系李某杭有林权证的自留山,但长期抛荒。上世纪80年代,同村村民李某捷父子在该山场种植果树。
今年初,李某杭想在该山场种植经济林,便擅自锯断李某捷父子种植的果树39棵。
法院认为,该山场虽系李某杭自留山,但其抛荒后李某捷父子在此种植果树的行为符合乡规民俗,李某杭擅毁果树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