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日讯 (通讯员 陈建忠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小偷偷了13幅十字绣画,居然向失主销赃。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3岁的陈某,是漳平市拱桥镇梧地村村民。去年10月2日,陈某趁深夜时分窜到外村的一间十字绣画加工车间,偷走13幅十字绣画。
第二天,陈某闲逛至漳平市城关张某的十字绣店铺,想把偷来的其中五幅绣画卖给张某。
想不到的是,陈某偷来的东西,正是张某加工厂的。张某一面稳住陈某,一面悄悄报了警。最后,民警在张某的店铺内,当场抓获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