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曾昭辉)长汀男子修某,两次被判入狱,却不思悔改,再次伙同自己外甥,干起飞车抢夺的勾当。
16日,导报记者从长汀法院获悉,被告人修某、刘某,一审以抢夺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九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0元和35000元。
今年41岁的修某,之前因犯强奸罪和盗窃罪入狱十余年。2009年,刑满释放、没找到工作的他,整日谋划轻松赚钱的途径。
2011年9月,修某向外甥刘某提议飞车抢夺,两人一拍即合。同年国庆节,他们第一次出手。半个月后,也就是10月16日,两人在长汀县城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查,仅半个月间,他们在长汀县城区和龙岩市新罗区等地,飞车抢夺作案17起,抢得现金12140元及手机、金首饰等物品,共计价值309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