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因操作失误,误把油门当刹车踩,酿成悲剧,而此前,他并不会开车。
司机下车离开了 他在车上睡觉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黄某的朋友、24岁的罗某。罗某介绍,事发当天他开着朋友的车载着黄某出来,准备到县城里的一座马屋桥买东西。因为马屋桥附近人群拥挤,轿车根本无法进入,所以他就把车停在桥下坝大街的路边。
“他说要在车上睡觉,就不和我一起去买东西了,于是我就让他留在车上,把车钥匙拔下给了他,并且叮嘱他不要乱碰车”。可等罗某回来时,却发现自己开的车不见了,“我当时吓得半死,赶紧到处找车”。
罗某询问路边的店主,才知道轿车可能出事了。他在南寨广场方向的路边,看到车停在路边,而车里没人,他见到交警,就在现场做了笔录。
不会开车操作失误
误踩了油门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起车祸是黄某失误操作。此前,黄某从来没有碰过车,也不会开车。当时,罗某离开后,黄某自己一个人在车上,等得有点烦,就想把车窗摇下来透透气,可能正好罗某离去时随意挂了个挡,刚好是倒挡,黄某钥匙启动车辆后,为了安全着想,黄某就想踩刹车,没想到一踩就踩到油门,结果发生这样的事。
肇事者平时很乖
村里人觉得很意外
在黄某老家,村里不少人知道黄某撞了人,“平时挺乖的,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黄某的叔叔说,黄某的父母常年在福州打工,而黄某平时在县城读书,只能长期寄宿学校,连老家都很少回,只是偶尔回来,每次回来,都和他奶奶在老房子里吃住,家里对他管教极少。
“听到学校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孩子出事了,我们都惊呆了,他还那么小,也不会开车,怎么会出这样的意外。”黄某的叔叔说,黄某今年才上高三,学习成绩不好,但在家里表现还不错。“出事后,他害怕之下逃到了大伯家,大伯第二天就带着他到了河田派出所自首了”。
□律师说法
针对此案,龙岩正廉律师事务所沈律师介绍,如果肇事者年满十六周岁,负事故主要责任,则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肇事者未满十六周岁,则其交通肇事行为虽然后果严重,但尚不够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负刑事责任,肇事者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实际车主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海都闽南版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