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增 鹏波 通讯员 蔡云)昨日,拿到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老林高高兴兴返乡过年了。这多亏了龙岩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老林在连城一家工地做建筑工,可大楼完工后,包括他在内的30多个工人都没拿到工资。去年12月,老林等人用车、土方,堵住了工地的大门。
可工地老板确实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连城县于是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40万元,承包商支付拖欠款项14万元。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龙岩市出台 《龙岩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在龙岩从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房地产等行业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在项目中标后,先行将核定的工资保证金存入工资保证金专户。
“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耍赖不支付,就从保证金专户中调取资金发放。”龙岩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样就可杜绝企业拖欠工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