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海西 >> 漳州新闻 >> 新闻正文      
漳州男子伪造中标合同 骗人投资合作款20万元

 

  漳州男子柯某某伪造一份中标承建漳州某小区智能化建设的工程合同,以一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名义与林某强和林某签订合作协议,从两人那里骗走了20万元“投资合作款”。日前,晋安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柯某某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33岁的柯某某在2000年8月注册成立了漳州市易维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11月,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3月,无业的柯某某以这家公司的招牌进行诈骗。他宣称漳州市易维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中标承建漳州某小区智能化建设工程,但尚缺履约保证金20万元,需要与他人合作投资。
   
  经过柯某某的朋友周某某的介绍,林某强和林某有了合作意向。柯某某遂伪造了一份中标合同,传真给林某强和林某。随后,他还带着两人到漳州该小区的工地现场查看。
   
  2006年3月18日,柯某某、周某某和林某强、林某在福州晋安区茶会小区东区一座单元房内共同签订了一份《投资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柯某某收取了林某强和林某交付的20万元,并出具一份收据。2006年底,两人发现被骗,多次找柯某某追讨投资款,但柯某某一直都没有归还。去年8月16日,柯某某被警方刑拘。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