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将免除学杂费,各地不得向学生预收学杂费。通知特别指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能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说,全省各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并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免除学杂费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应安排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应及时拨付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拨付免除学杂费资金;拨付省级税改专项及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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