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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大会,犯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李某林、陈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6年12月,李某林在晋安区某电子游戏店玩游戏。晚上11时左右,李某林将所带的钱花光后,心有不甘,要求店主吴某返还游戏款。被拒绝后,李某林趁吴某不备,用砖头猛砸他的头部。接着,李某林将吴某摁倒在地,用手将他掐死。事后,李某林搜走吴某身上人民币500多元、一把钥匙及一部小灵通,又用螺丝刀撬开店内桌子抽屉和柜子,取走人民币10多元。 2007年1月,陈某潜入被害人李某、张某母女的住宅,欲伺机杀害李某、张某2人,以达到不还所欠6万元借款的目的。经法医鉴定,李某死因为头面部及右手被锐器砍伤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张某损伤程度属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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