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的监管函
国内最大藤椒油及椒麻味型复合调味品生产商之一的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幺麻子”),撤回深市主板IPO后依然难逃“处罚”。8月23日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了针对幺麻子IPO相关方的四份监管函,包括幺麻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职国际”)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下称“君合所”)均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监管函显示,2023年3月3日,深交所受理了中金公司推荐的幺麻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渠亮、潘闽松为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充分核查幺麻子关联方情况。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幺麻子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赵麒2022年5月至6月转出80万元至彭兆祥,对此解释为“个人借款”。经保荐机构补充核查,赵麒转给彭兆祥80万元,其中包括14万元借款、44万元资金周转款、20万元“洪雅县德元幺姑娘夜宵店”(下称“幺姑娘”)营运资金及2万元预支款。彭兆祥于2021年4月注册成立了幺姑娘,报告期内赵麒为幺姑娘实际控制人,提供经营所需资金,彭兆祥负责日常经营事务。
幺麻子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关联方情况。尽职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已获知赵麒向彭兆祥提供大额借款并用于幺姑娘日常经营,但未对此保持合理怀疑,未审慎核查赵麒与幺姑娘的关联关系,未督促幺麻子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关联方情况。
二是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瑕疵。《关于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经销模式的专项核查意见》显示,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对幺麻子实际控制人赵跃军和龚万芬选取单笔10万元及以上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赵麒、赵麟、其他董监高及配偶选取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查;对报告期内担任出纳的人员以及销售部负责人、川渝地区大区销售经理选取单笔2万元及以上的收入和支出进行核查。针对上述异常或大额项目,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向相关主体及个人了解其背景、性质及合理性,并取得支持凭证。
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瑕疵,包括部分达到核查标准的交易未核查、未注明部分纳入核查范围的交易的背景及性质、部分交易未取得支持性凭证、未核实部分交易的实际情况等。
三是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程序存在瑕疵。《专项核查意见》显示,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走访了幺麻子主要经销商及其下游客户并确认其库存情况。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的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工作存在瑕疵,包括部分走访底稿未见核对客户及经营者信息的相关材料,部分走访底稿未见记录库存产品生产批次、生产日期信息等。
综上,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渠亮、潘闽松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充分核查幺麻子关联方情况,资金流水核查及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程序存在瑕疵,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中金公司、渠亮和潘闽松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中金公司外,天职国际作为幺麻子IPO项目申报会计师,申军、刘浪、赵亚婵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样存在上述三大违规行为,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君合所作为项目申报律师事务所,李若晨、卜祯作为项目签字律师,未充分核查幺麻子关联方情况,未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要求,对与专业职责有关的关联方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幺麻子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赵麒未主动告知公司及中介机构其与幺姑娘之间的关联关系,幺麻子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关联方情况。幺麻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在申报文件中遗漏披露关联方信息,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赵麒对幺麻子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幺麻子及赵麒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幺麻子此前上市之路可谓一波三折。2022年9月,公司向四川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基本情况,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21年3月,拟申请变更为主板上市;2023年3月3日、3月21日、6月27日,公司三度更新招股书;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及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撤回上市申请,终止深交所主板上市进程;2024年6月27日,幺麻子“转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