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近日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前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监管要求进行了细化,确定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执行标准。
专家表示,通过封堵规则漏洞,“减持新规”短期能缓解集中抛售压力,引导市场恢复供需平衡,提振投资者信心;中长期能倒逼上市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回报股东意识,有助于引导价值投资。总的来看,“减持新规”释放出从严监管的信号,彰显出监管部门建立良好市场生态、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鲜明态度。
严格认定不得减持情形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减持新规”,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通知》进一步明确破发、破净标准。破发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破净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
“新规要求减持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不破发、不破净才能减持,可以减少短期操纵股价的可能性。”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对于破净标准设定了两个比较基准点,则可以更好反映公司股价的真实情况。
对于分红不达标的标准认定,《通知》明确以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为基准,净利润为负值的会计年度不计算在内。“新规设置3年未分红的条件限制,以及3年分红累计金额未达到年均净利润30%的标准,既能确保投资者分享到企业盈利回报,也引导公司根据自身盈利情况来制定分红政策,保障分红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陈雳表示。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精准”减持、“清仓式”减持,使得股市资金大幅净流出,严重影响二级市场信心。“减持新规”设置破发、破净、分红“三道门槛”,严格规范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26日,剔除重复触及多项指标的情况后,A股有1100多家企业触及破发、破净指标。“这意味着未来上市公司产业资本减持规模将出现明显下降,短期对于改善市场资金面有较为积极的影响,能够防止集中抛售行为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冲击。”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国内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表示。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认为,“减持新规”全方位、多角度对无序减持加以限制。一方面体现出监管部门稳定市场预期,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将促使上市公司重视可持续经营和分红能力,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推动市场建立良性的生态环境。
进一步强化预披露要求
在减持预披露方面,《通知》进一步强化要求,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应当对是否存在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进行判断。不存在有关情形的,可以披露减持计划,并说明具体情况。
《通知》同时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通知》还新增了大宗交易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其参照集中竞价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并做好事中事后披露。
“增加大宗交易预披露要求,提高了市场透明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违规减持,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董忠云表示,“减持新规”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纳入考虑范畴,引导控股股东提高盈利能力,积极回馈股东,能够更好杜绝大股东违规减持乱象。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要更好防范规则套利,发挥减持制度功能,“减持新规”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业企业给予差异化方案,例如科创类企业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可为其量身定制减持规则,杜绝大股东无序减持的同时,更好鼓励科技创新。此外,还可从业绩维度对上市公司减持予以限制,比如要求业绩大幅“变脸”的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不得减持股份,并将限制减持的约束对象扩大到董监高等重要股东,而不仅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总的来看,“减持新规”所带来的影响是长期和深远的。专家表示,除规范市场减持外,“减持新规”对于未盈利企业选择上市地、拟上市企业控制权架构的设计,以及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结构设计、公司如何规划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扩大再生产等方面都会产生长久影响。
市场生态有望重塑
“减持新规”发布1个多月以来,记者初步统计,有逾200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提前终止减持、承诺不减持或自愿延长限售期,有逾100家上市公司抛出回购预案,以实际行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规模也明显下降。据Wind统计数据,近1个月内,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参考减持市值约为127亿元,环比减少逾60%,新规效果立竿见影,市场生态有望重塑。
与此同时,也有个别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侥幸心理,“顶风作案”。8月27日,证监会关于规范股份减持的规定刚发布,8月28日,东方时尚大股东即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340万股;9月5日至9月6日,我乐家居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清仓式”减持我乐家居股票等。
市场各方关心如何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从严落实“减持新规”?
“要确保新规执行到位,还需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纪律处分、限制交易等措施。”董忠云认为,要加大惩罚力度,针对违规减持行为采取罚款以及要求购回股票并上缴违规收益等处罚,防止违规减持者因该行为获益。
对此,沪深交易所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减持行为监管力度,包括加强减持行为监控,强化交易监管,尽早发现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打早打小打疼”。
专家表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来说,要真正将注意力聚焦到公司经营上,提升企业价值,重视分红回报,彻底扭转“重融资,轻回报”行为,共同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