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ST蓝光披露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6月6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ST蓝光被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显示,2023年4月6日至5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上述情况属于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规定,*ST蓝光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该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同时,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ST蓝光于5月17日披露的公告显示,近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为5.01亿元。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公司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金额合计425.56亿元(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形式)。目前公司正在与涉及的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解决方案。
针对债务逾期的原因,*ST蓝光表示,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自2020年年度末至今,公司公开市场再融资受阻,经营性现金流回速放缓,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加之部分金融机构提前宣布到期,导致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针对债务逾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ST蓝光表示,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债务逾期,将会对公司经营和融资产生较大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债权人委员会和持有人会等沟通协调机制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来源: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