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海银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3年、2014年,张伟作为民生银行广场支行员工,私售非本行产品,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民生银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张伟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25号)
(张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银监罚决字〔2017〕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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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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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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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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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2013年、2014年,张伟作为民生银行广场支行员工,私售非本行产品,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的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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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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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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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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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7月11日 |
来源:中国经济网
网址: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707/28/t20170728_245946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