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月以来,银监会官网上针对于2015年行政处罚决定集中公布。打开银监会行政处罚栏,你会发现,各地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公开表是满满几页的目录,个别省份监管局公布的罚单更是长长的一串。有的省份监管局远至2005年,近至2016年最新的处罚信息公开表都已经成批量公布。
其中广西银监局处罚多达15件,新疆银监局11件,天津银监局48件,江苏银监局4件,浙江监管局4件,四川银监局22件;各地银监分局的罚单就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正是各地银监局对于行政处罚信息陆续进行公开的时间节点,接下来会有更多的罚单公布,不妨留意一下各家银行都因何而罚,避免日后自家上榜。
四川辖区三位高管被取消任职资格
四川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名单中,辖区内19家银行上榜,处罚决定包括警告、罚款,其中有三名金融高管被直接取消了任职资格,辖区金融机构罚款额度达到1110.52万元。
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三位高管分别为:中国银行彭州支行行长韩凯,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行长曾鸿飞,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4年。
其中韩凯处罚事由为,中国银行彭州支行在未取得其上级行四川省分行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情况下,于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通过自制审批表的方式,对10笔表外业务项目擅自违规向出资方出具隐性兜底承诺,承担了实质信用风险,作为时任行长对此应负直接责任。
曾鸿飞的处罚事由与韩凯类似,处罚事由为:中国银行都江堰支行在未取得其上级行四川省分行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情况下,自行审批同意对13笔表外业务项目违规向出资方出具隐性兜底承诺,承担了实质信用风险,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作为时任行长,同意对外出具了上述13笔业务隐性兜底承诺函或协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四川信托原总裁陈军高管资格被取消与其妻子有关,陈军之妻违规作为劣后受益人购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
四川19家银行遭罚,最高被罚310万
四川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名单中,辖区内共计19家银行上榜,被罚事由出现频率较高的是“以贷收费”、“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 。
其中因“同业新规定实施后,办理国内贸易项下境内系统外委托代付业务,存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代付的情形”原因被罚的共计4家银行,分别为农行成都双流支行,被罚20万;农行成都金牛支行,被罚20万;农行成都光华支行,因此项被罚60万;农行成都高新支行,被罚20万。
被罚事由中涉及“以贷收费”问题的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被罚款88.52万元;农行成都光华支行亦因“以贷收费;收取投融资顾问费”被罚款60万。
被罚理由中,“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出现次数较高,共有4家银行涉及到此问题,分别包括:工行成都草市支行、工行成都春熙支行、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包商银行成都分行,三人均被罚款40万元。
另外,被罚事由涉及“转嫁经营成本,浮利分费,提供虚假信息,贷前调查、审查不严导致部分贷款被套取”的严重问题,哈尔滨银行成都分行被一次性罚款140万元,此为本次公布的19家银行中因单一事由被处罚额度最高的。另外,被罚款总额最高的是农行成都光华支行王屹,其共涉及3项处罚决定及事由,共计被罚310万元。
上海辖区4银行因报表数据错误被罚
银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上海辖区2016年已公布了11项处罚信息。
其中有4家银行全部因“报送的统计报表再次出现数据错误,影响了上海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再次“的字样。
上海辖区3家不严谨的银行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几家银行都有未按时报送或者迟报、错报现场监管报表的“前科”,上海监管局分别给予三家银行15万、25万、15万、15万的处罚。
另外因“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而支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被罚的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老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三家银行分别被罚35万元、35万元、30万元。
另外,因支行“营业部在开展同业业务时,承诺在产品到期时支付全部本金和收益,承担实质性风险,却未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的问题中国工商银行旗下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市松江支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被重罚,分别被罚100万元、60万元、80万元。
另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在开展同业业务时,违规为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隐性担保,承担实质性风险,却未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被罚20万元。
你家银行上榜了吗?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天津、浙江两地监管局2016年的处罚信息公开表已经开始公布,其中天津局公布4项2016年的行政处罚决定,分别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高管提前履职被罚款20万元,齐鲁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皆因“票据业务违规”被罚款20万元。
4月以来类似上述罚单,在银监会网站上可查到多笔。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亦公布4项2016年行政处罚决定,分别为:平安银行杭州富阳支行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被罚款20万元;上海银行杭州临安支行未对关联企业实施统一授信,且信贷资金被挪用并形成不良,被罚款20万元;民生银行杭州建德支行员工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被罚款20万元;建设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对未给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被罚款20万元。
截至目前,银监局开除的行政处罚信息还在持续公开中,罚单持续飘来,看你家银行上榜了吗?
银监会一次性发布25项处罚 平安、恒丰等17家机构被罚
大众网青岛4月13日讯 4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同时公布了25项行政处罚信息的详情。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被罚,共计罚款4290万元。
在公布的罚单中,平安银行被罚金额达1670万元,在17家金融机构中罚金被罚金额最高,华夏银行、恒丰银行分别被罚1190万元和800万元,被处罚的机构还有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等,被罚金额20至150万元不等。
此次被罚金融机构名单、违规行为及罚款金额,列表如下:
名单显示,在违规行为中,华夏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最多,达24项,其中包括非洁净转让非标资产;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的风险漏洞,多个分行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东莞分行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保理融资等。
恒丰银行违法违规实施达18项,区中包括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腾挪表内风险资产;将代客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本行自营业务;利用结构性理财产品,将多笔同业存款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以保险类资产管理公司为通道,违规将同业存款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违规变相接受同业增信;变更持有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未按规定报银监会审批;关联交易未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查审批等。
而被罚1670万元的平安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则有5项,包括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