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 >> 创客  >> 正文
新闻

信披违法退市第一股:*ST博元“神话”终结

www.taihainet.com 2016-03-22 11:3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陈成沛

随着上证所昨日的一纸公告,*ST博元成为A股首只因信披违法遭强制退市的股票。不过,当这个退市决定真的如期而至,又着实有些让人吃惊。因为这对于A股市场而言,或许意味着“不死鸟”神话的终结。

  ◎每经记者 曾剑 王一鸣 欧阳凯

  还记得当初《每日经济新闻》刊发的《这位股民好大方:只买了1400股,却向上市公司捐赠8亿元资产》中的那位“中国好同学”吗?就算是有了他的“无私帮助”,*ST博元仍然难逃终止上市的命运。

  随着上证所昨日(3月21日)的一纸公告,*ST博元成为A股首只因信披违法遭强制退市的股票。不过,当这个退市决定真的如期而至,又着实有些让人吃惊。因为这对于A股市场而言,或许意味着“不死鸟”神话的终结。

  上证所终止*ST博元上市

  3月21日,上证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该审核意见,上证所决定终止*ST博元上市。

  自3月29日起,*ST博元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证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摘牌之后,*ST博元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上证所表示,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博元此番被退市的主要依据为《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2014年6月17日,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从调查情况看,*ST博元违法行为十分严重。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2015年3月26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月31日,*ST博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月25日,上证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ST博元股票暂停上市。

  “不死鸟”神话被打破

  对于A股市场而言,*ST博元被终止上市,意味着“不死鸟”并不是真的不会死。

  *ST博元的代码是600656,这一串被股民熟识的数字背后,曾经加注了十多个名字:凤凰化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T方源、博元投资等,直到如今的*ST博元。不断更名的背后,伴随着的是频频出现的财务困境和保壳重组的挣扎,以及走马灯一样的大股东——这家公司,堪称是A股不死鸟神话的代言人。

  事实上,即便在被暂停上市后,*ST博元依旧不愿“坐以待毙”。

  此前,时任*ST博元董秘的何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包括证监会立案调查、上证所暂停上市、半年报披露,加上涉及的一些诉讼以及申请重整等所有程序都是我们董事会来做,我和董事长接手后基本上都没有周末概念,最大方向就是保护公司”。

  其中最让外界津津乐道的,莫过于*ST博元董事长许佳明的同学郑伟斌无偿捐赠的8.59亿资产。

  2015年12月12日,*ST博元公告称,公司于10日与自然人股东郑伟斌签署《资产捐赠协议》。根据该协议,郑伟斌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无偿捐赠给上市公司。经评估,福建旷宇95%股权对应评估值高达8.59亿元。郑伟斌当时仅仅持有*ST博元1400股股份。

  针对此事,《每日经济新闻》刊发了《这位股民好大方:只买了1400股,却向上市公司捐赠8亿元资产》,使得此事迅速受到市场及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在监管层的逼问下,事件背后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郑伟斌是许佳明的中学同学。而许佳明与郑伟斌也存在着内部协议,倘若郑伟斌不能按期足额向肖金兵和郑智凡支付福建旷宇的股权转让价款,许佳明同意就不足支付部分提供无偿财务资助。

  也就是说,在这一则离奇的资产捐赠背后,仍然是*ST博元的利益方保壳的手段之一。不过,现今看来,这对于公司的保壳于事无补。

  关于捐赠,上证所3月21日是这样定性的:“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捐赠资产公告,但与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无必然联系”。

  目前来看,*ST博元还存在着一丝挽救上市资格机会。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对上证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此外,根据规定,*ST博元终止上市后,在满足时间间隔等重新上市条件后,可以向上证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具体来看,*ST博元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同时,公司需要满足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以及包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等方面的要求。

  记者刚刚再次致电何进,其表示,“我正在看上证所系统上的公告,还在忙,先这样”,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还有哪些公司有风险?

  目前为止,A股市场上仍存在部分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在*ST博元被终止上市的消息发布后,市场关于其他上市公司也面临此种风险的猜测也是甚嚣尘上。对于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言,自己手中的股票是否也会步*ST博元后尘无疑是其关注的重心。

  尽管*ST博元是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但同花顺、安硕信息、欣泰电气、锐奇股份、京天利、恒顺众昇、宝利国际、嘉寓股份、金亚科技等因被证监会调查而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提示的创业板公司仍再度引发关注。

  3月18日,同花顺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被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证监会于2015年11月9日就该案召开了听证会,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安硕信息3月16日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交警查车遇奇葩违法:驾驶员持“航空母舰驾照”
  • 扬子晚报讯 近年来,各类驾驶员的“奇葩”违法已经让交警瞠目结舌,更有奇葩驾驶证让交警直呼眼界大开,昨日,高速八大队交警就遇到一名持“航空母舰”驾驶证的司机。   昨天下午2点左右,高速八大队交警郝大卫在雍六高速六合东主线收费站开展超速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
  • 四大银行日赚24亿 利润高增长神话破灭
  • 利润高增长神话破灭   3月31日下午农业银行公布2015年财报,截至去年底农行盈利1805.82亿元,按年增长0.7%,相当于日赚4.95亿元。至此国有四大行全部公布了2015年经营业绩:中行净赚1794.17亿元,同比增长1.25%,相当于日赚4.92亿元;工行净赚2777亿元,比上年增长0.5%...
  • 起底清源山带路党揽客逃票 恶意逃票属违法
  • 台海网3月29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刚下公交车,一群人就围了上来,声称20元就能帮忙带入景区。”连日来,不少市民反映清源山景区的“带路党”扎堆景区大门附近揽客,声称走小路不用买票就能进入景区。有些“带路党”为了揽活不依不饶,扰了游客游玩的心情。 清源山景区...
  • 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法人违法占78%
  •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蒋肖斌)“2015年,接报各级文物安全案件143起,其中包括文物火灾事故23起,文物盗窃盗抢案件29起,古文化遗址、墓葬被盗掘案件83起,其他文物安全事故8起。文物执法与安全形势依然严峻。”3月24日上午,在国家文物局举办的2015年度文物行...
  • 男子无证醉驾高速路上睡大觉 伪造驾照5种违法
  • 台海网3月27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违停,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洪某不仅醉驾,还伪造驾驶证,他的违法行为竟有5种。目前,洪某已被厦门高速交警查处,案件将做进一步调查。 男子高速上睡大觉 3月23日11时许,一场倾盆大雨“突袭”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厦门高速交...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