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发表的一篇文章透露,证监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至于他所指的“进展”,《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称,证监会已经委托一些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住房公积金投资A股市场方案的研究工作。
由于股市扩容过快,超过了市场的承受能力,因此证监会在积极推出各种名目的救市措施的同时,正在四处寻找长期资金入市,希望用它们来托住不堪扩容压力的股市。地方社保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证监会看来是最理想的长期资金来源,证监会一直希望推动这些资金入市,并常常将全国社保基金多年来对A股市场较为成功的投资作为榜样加以宣传。
住房公积金与社保基金是职工和其所在单位交纳的基金,并且据称都确实存在缺口问题。但是,住房公积金与社保基金不同的是,它只有在职工购房时才能动用,职工能够直接支取的额度以他们已经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为限,因此不存在所谓的缺口问题。
当然,住房公积金还兼有房贷职能,即职工购房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公积金贷款,但这部分贷款不像社保基金的支出一样“有去无回”,而是必须归还的。因此,住房公积金即使因为放贷而出现缺口,也在一个可控范围之内,很显然,住房公积金并不需要进入A股市场来解决缺口问题。
按照证监会经常宣传的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市的成功实例,住房公积金入市可以实现这块基金的保值增值。其实,即使排除了股市存在的风险,住房公积金入市肯定能够赢利,这种赢利对住房公积金来说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难道住房公积金账户丰盈以后,一个职工领取本属于他的10万公积金,就可以给他20万吗?或者说,一个职工在向公积金申请房贷时,就可以不再向他收取利息吗?一个可以想见的情景是,住房公积金通过A股实现了增值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增加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福利。
其实,同社保基金理事会不是社保基金的主人一样,住建部也不是住房公积金的主人,它只有对这块基金的保管职能而没有使用权利。我国政策明文规定,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后只能用于购买住房(有的地区还可以用于房屋装修),就是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专款专用,被挪用于投资股市显然不妥。
如果住房公积金炒股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那么终有一天,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也会被动员进入A股市场。
□周俊生(上海 财经评论人)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