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商报报道,日前,温州市公布《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计划将培育历史文化村落的文化休闲旅游项目作为乡村旅游的发展重点,推动古村落历史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以保护为先,在整体保护好历史文化村落丰富的古建筑和古朴的村落风貌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有序的商业利用,对传统艺术、民俗、人文经典、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发展乡村旅游。
在资金投入上,《意见》引导、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国企、村集体、村民和热心人士等多种主体,采用捐资、投资、合作开发、认保认养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古村的保护和利用。到2016年,温州将重点对100个左右的历史文化古村落、1000处以上的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保护和利用。(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