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前述时段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于当日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16:00—17:00仍暂不接受成交申报。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杨理天)
中新社上海4月1日电 德勤中国资本市场服务部4月1日发布了2022年首季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新股市场表现的分析及前景展望报告。 报告称,以2022年第一季度的融资额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股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第三位。韩国证券交易所、沙特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分别居于第二位、第四位和第五位。 在截至3月31日的2022年前三个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