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日连续发布两份公积金政策并征意见,其中提到,调整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范围,拟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6日,深圳就《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意见。
其中,《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通过此类做法使得购房者的工资或收入评估会提高,进而可以贷到更多的公积金额度。这也就是相当于借父母等之力,来增大贷款的能力和贷款的资金。这样做也使公积金贷款变得更为宽松,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也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促进购房者购房积极性的提高。
需要一提的是,对于深圳拟发布的新政是否等同于“一人购房全家帮”的问题,严跃进认为“和此前做法还是有点差异”。他表示,这种没有直接帮忙还贷款,相当于增加了贷款的额度。
中新经纬注意到,近期,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除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外,唐山、咸宁、池州、泉州、珠海、天津、赣州、沧州、秦皇岛、潮州、邵阳、资阳、定西、楚雄等还允许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余额帮助购房人还贷。
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此前对媒体表示,本轮出台类似“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的城市中,三四线城市占据主体,这些城市中两代人都有公积金的群体,对市场来说,这可以激活一部分需求,尤其是即将退休的人群,这个政策有利于他们提取公积金帮助子女买房。(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