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信中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主体及实控人汪超涌(又名“汪潮涌”)被北京市第三中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实际为暂无法全部执行。
公告显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信中利、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汪超涌。
信中利表示,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正在积极推动和解的完成,并将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