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证监会出台新的退市制度并即日施行。时机选择,相信大家都能品出意味。
指向
事实上,证监会几个月前就已经在酝酿退市完善制度了。
今年3月,证监会开始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7月27日,正式稿出炉并要求“立刻施行” ,可见统一意见已达成。
这次意见最有“亮点”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一条——
“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这句话比较长,但“五个安全”的提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7月26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27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都对安全风险提示、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作了层层部署。但一些生产企业却对“安全”麻不不仁。
最近,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疫苗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可以说案件已经涉及新规中所说“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根据最新的新华社稿,长生生物在狂犬疫苗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并“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虚假日期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显然,长生生物已经触犯了退市新规的“红线”。几天前,7月23日,长生生物已经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即便不讨论上市公司的规章制度,仅从常识认知角度看,为了获利不择手段、尤其是在涉及公众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的重大产品生产上弄虚作假,已经称得上“挑战道德底线”。这种企业还能留在上市行列,本就已是巨大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