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来自河南省信阳市董家河乡的茶农陈启军被同事刘某某伪造成公务员身份作为担保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申请了40万个人贷款。还款逾期后,银行起诉担保人陈启军,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陈启军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陈启军的个人征信却因此事被拉黑,至今未恢复。
大白新闻联系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该行工作人员称,恢复个人征信的申请,需要将申请材料移交省行,再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个人征信才能恢复。
受害人质疑银行放贷员违规操作
河南省信阳市工商银行四一路支行
陈启军称,自己此前与刘某某同在一家装饰公司工作。2013年,刘某某以给员工购买保险为由拿走了陈启军和另一名同事的身份证。获取两人身份证后,刘某某到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四一路支行办理业务时,找人冒充陈启军与其同事,代签字后在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手续通过后成功贷款40万元。
在借贷手续中,有一份公务员身份证明。此份证明中,陈启军的工作单位为信阳市食药监局,另一位同事被伪造成信阳市平桥区畜牧局的公务员。对于自己被伪造成国家公职人员一事,陈启军怀疑银行的放贷人员存在违规操作。他表示:银行并没有核实身份信息和前去办理业务的是否为同一人,也没有就担保人的公务员身份向所在单位(担保人被伪造的工作单位:信阳市食药监局和信阳市平桥区畜牧局)进行核查。自己并不是公务员,只是信阳市董家河乡的一位普通茶农,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才知道被伪造了身份。
对于担保人身份核查问题,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市北京路支行工作人员称,公务员要提供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需要单位盖章。当时该贷款有营销性质,只要贷款手续完整,银行通过即可。银行当时政策与现在不同,现在的核查与监控要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