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供应已经不足
2016年8月31日,厦门国土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厦门市自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该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7月9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和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为:
一、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在2014年8月15日,厦门出台《市国土房产局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岛外四个区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岛内的大户型,即非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也不再受限。2015年1月16日,厦门商品房限购政策全面取消。
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一般楼市的调整周期都是2年,上述城市的出台收紧和放松的时间也如出一辙,因此可以看到未来的政策面将不断收紧,而楼市降温信号非常强。
克而瑞分析指出,从现有政策力度看,“金九银十”成交量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较小,可以维持上半年月平均成交水平。如果未来热点城市如上海、合肥、南京等继续出台收紧政策,在政策叠加效应之下,调控真就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四季度成交下滑也不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