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做中介,介绍借款抵债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的款项外,部分借款中小包还额外向第三人支付了一种名为“中介费”的款项。这笔款项的金额大多占所借款项的10%。而充当“中介”的第三人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并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包成功从出借人手中拿到借款。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由于自己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不愿意答应“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的要求,一些出借人一开始并不愿 意将钱借给自己。在同宿舍同学的介绍下,她通过QQ群及微信群认识了一帮自称“中介”的人。这些“中介”表示,可以帮忙介绍一些不需要信用核实和任何抵押 的借款公司给像小包一样的大学生来解决一时之急,前提是所有借款必须通过“借贷宝”平台,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
小包介绍,这些“中介”并不都是不认识的人,其中有些人就是和她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甚至一个宿舍的同学,甚至就连小包自己都充当过“中介”,介绍同班同学给出借人认识,并从中赚取了100元中介费。
与小包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王淼(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几个朋友都有过充当“中介”的经历。王淼曾经和以小包相似的方式欠下近3万元,在 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后,出借人教给王淼做“中介”的方法。据王淼介绍,出借人承诺,自己每成功介绍一笔1000元的借款,就可以抵消近200元的债务。除此 之外,王淼还可以从同学那里收取100元的中介费。但王淼同样表示,这样的事情自己在做过几次以后就不再继续了,因为看到同学难以偿还款项着急的样子“特 别愧疚”。除了像王淼这样靠做“中介”抵消欠款的人以外,还有一些同学是被“忽悠”而想依靠这种方式赚些外快。王淼表示,不清楚同学里到底有多少人在做这 件事,但是感觉还是“蛮多人的”。
律师:出借人借款中存在违规操作
自6月中旬开始,小包所借的款项大部分已经开始逾期。根据当初在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有欠款将按年利率24%计 算罚息给予出借人,并且开始计算逾期费用。一时之间,小包的手机上开始不停地接到各种催款电话和短信。借贷宝方面,以及出借人开始催她还钱。小包提供给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短信截图所示,部分出借人的语气并不客气,并且威胁她不要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再不还钱就会有“恐怖的事情发生”。
无奈的小包只好向父母求助,随后父母带着小包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由于催款人目前并没有任何实际行为,所以很难以短信或者电话为依据认 定造成威胁。派出所同时告诉小包,她只需要偿还自己认定的欠款即可,所谓的“押金”导致的欠款涉嫌欺诈行为,她有理由拒绝还款。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小包的事件中,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出借人在给小包借款时私下扣除 利息。肖飒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 息。”此外,针对“押金”产生的欠款,肖飒认为如果从合同订立的目的考虑,小包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借款合同存在不成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