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选择打官司 大家选择了用脚投票)
专车司机陈超(中)起诉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案,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昨天下午3点,《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新闻发布会在国新办准时召开。与此同时,远在济南的陈超,关注着手机上不断刷新的消息。
2015年1月7日,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陈超不服,将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告上法庭,成为以后备受大众关注的全国“专车第一案”。2015年4月15日,官司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此案经过至少四次延期,历时一年多,至今仍未宣判。2015年1月,专车在济南还是个“新兴事物”,还是人们新鲜的尝试。而今天,专车早已成为人们出门划开手机的习惯瞬间。
陈超对于自己的这次起诉曾说,“这是一次撞击”。时隔一年多以后,他说“我做到了”。
乘客吃了一颗“定心丸”
北青报:《办法》终于正式出台了,心情怎么样?有什么想法?
陈超:开心。毕竟看到了对“专车”地位合法性的认可,很不容易,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共享经济是一种趋势,网约车对缓解交通压力起到的作用有目共睹。
北青报:《办法》规定了平台所要承担的责任,你会不会觉得这对乘客来说是一颗“定心丸”?
陈超:对,放开后,可能风险也会加强,那怎么去规范,去管理,是我期待网络平台接下来需要做好的事情。只有不断去调整,解决现存的问题,才会减少更多的矛盾。
北青报:回过头你怎么看待出租车和“专车”?
陈超:出租车也好,“专车”也好,没有哪一个代表先进的,哪一个落后的,就目前来讲我觉得大家应该是相互竞争的,有竞争才能做得更好,乘客得到的服务也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