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房地产商成本支出中,占比较大的土地成本可以纳入差额扣除,这有利于降低房地产行业税负。
此外,按照“营改增”前的方案,房地产企业应将预售营业款按照5%的税率预缴税,而“营改增”之后,只需按3%的比例预缴增值税,这一改变也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通率,对于现金回报率较高的企业来说,利润的上升空间会更大。
显然,这样也大大降低了房企的资金成本。
中金公司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实施“营改增”后,房地产全行业税负有望从3960亿元(营业税)减少至3340亿元(增值税),下降幅度约为15%。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增值税后,购置商业地产等不动产,将和购置设备一样进行增值税抵扣,这将鼓励商业地产的投资与持有。因为相比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库存压力更大,“营改增”的全面铺开将为商业地产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今年4月,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曾表示,新增的不动产,是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但如果投资行为对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益处的话,企业也不会为了抵扣的目的去购买或者大量购买房地产。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除了对房地产企业的重复征税较为严重外,对于个人房产的税制也存在存量税缺失。随着房地产税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相信可以促进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