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何在?
网贷平台将被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具体依据什么而划分?上述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人士称:一看定性,二看业务,三看踩不踩“线”。
定性方面,“主要看平台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中介’的性质了”。一名与会消息人士称:“我们是要促使平台回归信息中介本质,他们是不可以为客户提供增信的。”
尤其是,如果业务中涉及资金归集、发放贷款、自融自保、期限错配等行为,则该平台很可能被归类为“信用中介”,也将成为整治的重点对象。
业务方面,则看是否是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的直接借贷。此外,据悉,平台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则也要看合作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互联网跨界过程中是否有监管套利。
“好的平台,业务应该是‘小额分散’的,为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架起桥梁,但近期快速扩张的机构,放出来的标的金额很大、期限又长,值得注意。”上述消息人士并称。
“红线”方面,即网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违规债权转让、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
在排查和整治中,上述参与内部培训的消息人士还表示,银监会的要求已经细化到要看平台的“定价机制”和“专注主业”。
定价机制方面,对的做法是为借贷双方撮合并提供信息收集服务,借贷与否应当是借贷双方自愿的、并且风险自担的,并据此形成资金价格;错误或有隐患的做法,是平台以不正当高回报诱导出资,虚构、夸大项目真实性并隐瞒项目风险。
专注主业方面,对的做法是平台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错误或有隐患的做法,是平台混业经营,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及房地产及金融市场配资等,这样做风险难以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