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将倒逼企业降低“份子钱”
“我平均每天工作至少10个小时,前8个小时是挣‘份儿钱’,多干的那2个小时挣的才真正是自己的收入。”北京银建一位出租车司机对中新网记者表示。
在受到网络“专车”冲击、乘客数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能否降低“份子钱”,是广大出租车司机尤为关心的问题。那么,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否意味着的哥的姐们不用再交“份子钱”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它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刘小明透露,“份子钱”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不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份子钱”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根据媒体报道,无锡市区现有4040辆出租车,有偿使用费为每证每年8000元,取消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相当于每年让利3000多万元。
江西日报的报道也指出,南昌一辆出租车8年的有偿使用费为6万余元,5年有偿使用费近4万元,实施减免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将倒逼企业减收承包人的“份子钱”。
多地提出“份子钱”将协商确定
通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来倒逼企业降低“份子钱”,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如何通过改革,使“份子钱”真正得以降低,出租车司机负担得到真正减轻?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上述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稿曾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一些地方也提出,“份子钱”将协商确定。3月24日,深圳公布了“出租车行业简政放权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四项措施”,其中包括改革月缴定额(“份子钱”),额度将由企业与驾驶员协商确定。
杭州也提出,完善由经营者、驾驶员共同组成的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架构,推进行业工资、承包金集体协商制度。
但是,对于协商确定“份子钱”,出租车司机普遍担心,他们相对于企业来讲是弱势群体,最后的谈判结果恐怕难以尽如人意。
对此,刘小明认为,在协商当中工会要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实这三方更重要,一个是工会,一个是企业的行业协会,还有一个是政府,政府来调控企业是否有暴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