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就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答记者问
央视财经讯(记者平凡)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银行卡刷卡消费是当前商业服务领域采用较多的一种非现金支付方式,是现代商贸流通的重要环节之一。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现行刷卡手续费政策是2013年出台的,对促进银行卡推广使用,搞活流通,扩大内需,支持各行业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5年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超过54亿张,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超过1600万户,POS机具超过2000万台。2015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消费业务约290亿笔,金额约55万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改善商户经营环境,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主要行业商户代表及银行卡经营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提出了按照市场化方向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的政策措施。
2、此次调整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具体包括哪些政策措施?
答: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涉及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项内容,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一是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由现行区分不同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对借记卡、贷记卡(通常指信用卡)执行相同费率,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二是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网络服务费由现行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由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即分别向发卡、收单机构计收的费率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325%)。三是对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实行单笔封顶措施。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单笔收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最高均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四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在2年的过渡期内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五是对竞争较为充分的收单环节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3、此次出台的政策实施后,对商户支出有什么影响?
答:此次出台的政策,一个主要特点是从总体上较大幅度下调了费率水平,将直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由于现行不同商户刷卡手续费实行差别费率,调整后不同行业商户受益程度也存在一些差别。餐饮等行业商户贷记卡、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合计可分别降低53%—63%,百货等行业商户可降低23%—39%;超市等商户通过实行优惠措施将在改革过渡期内保持费率水平总体稳定;非营利性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养老、慈善机构将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同时,对竞争较为充分的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持费率水平合理稳定,并促进收单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