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由李连杰携手中国红十字会共同创立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周迅、徐静蕾、吴京、韩三平等特来捧场,周迅、徐静蕾宣布做永久义工。 CFP
深圳壹基金是一颗种子
2010年2月杨鹏加入了壹基金担任秘书长,在此之前,他是非公募基金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组织的秘书长。
杨鹏加盟壹基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寻求注册为公募基金的可能。
杨鹏起先希望壹基金可以在民政部注册,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但从2010年2月到9月,为了找到业务主管部门,杨鹏到处“求医问药”,却仍没有结果。杨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第一个民间公募基金会,做起来没有先例,都比较谨慎。”
彼时,因为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合法化”的民间组织比比皆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曾表示,她所了解的一个民间组织,经历20年的登记之路,仍然束手无策。
李连杰也一度打了退堂鼓。2010年9月12日,李连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壹基金因为没有“身份证”而存在“中断的可能”。
时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看到报道后,心里打了一肚子的问号。“他有很好的理念,很好的团队,很好的业绩,做得非常棒,政府也没给钱,还能做那么多有意义的事,但居然说可能要关闭要终止了。”他感觉到这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制度设计的问题。
刘润华立即找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他问马宏壹基金登记有没有什么法律障碍,马宏回答没有任何障碍。
马宏之所以能如此确定,是因为深圳早在几年前便在这方面进行了突破性的尝试,并已经实行了改革。2004年,深圳的行业协会、商会便开始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由新成立的行业协会服务署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2006年,行业协会服务署并入市民政局,成立民间组织管理局,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业务主管单位;2008年,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了。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了一个推进深圳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的合作协议,协议里明确授权深圳市民政局可以直接登记基金会,而原来只有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才有这个权力。
“法律上并不是说民间发起不可以成立公募基金会,但各地的民政部门为了规避风险,不约而同地从严把握。在我看来,李连杰的壹基金有那么好的理念、团队和业绩,如果我们不相信他,还能相信谁?给他登记以后,如果他犯了法,依法查办不就完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就好比是工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工商局长只承担企业登记的责任,同样,民政局长也应该只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的责任。至于登记之后,企业或社会组织是否会干违法的事,那属于监管的问题。这是两码事。”刘润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