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琨(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 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杨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杨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杨琨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琨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者注:
2012年5月30日晚,农业银行发布公告,证实副行长杨琨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此前,有媒体曝料称杨琨因牵涉进北京某房地产商赌博事件被中纪委调查,成为国有银行股改上市之后,被调查级别最高的银行高管。
之后,有媒体报道称,杨琨的被调查可能涉及多宗案件:其一与北京市朝阳区著名地产项目蓝色港湾的实际控制人王耀辉案有关;其二,杨琨可能亦涉大连实德徐明案。
今年5月初,曾有外媒报道称其在澳门欠下30亿赌债。
个人简历:
杨琨,男,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主 任、代理业务部副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安徽省分行行长,200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安徽省分行行长,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 长助理,2004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13日辞去农业银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