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经济制裁领域的选择
作为全世界数一数二的出口大国、进口大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大国和迅猛崛起的对外投资大国,我们在选择对外经济制裁时,可以从货物贸易进口、货物贸易出口、服务贸易进口、服务贸易出口、外资市场准入、对外融资与对外直接投资等多个方面选择。根据中日两国各自的比较优势,在选择对日经济制裁的领域时,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货物贸易进口。进口能力就是权力。一般情况下,一国作为最终消费者进口的数量越大,该国由此掌握的对出口国的潜在影响力也就越大,因为出口国企业和政府为了保住这个重要市场,往往会不得不接受进口国的游戏规则,有时甚至会不得不接受与本国法律抵触的进口国司法制裁。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两年美国市场上的“丰田质量风波”中已经见识得非常充分。
正因为如此,鉴于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进口大国,近10年来进口年均增幅高达全球进口年均增幅的两倍多,持续的经常项目收支顺差和全世界最高的外汇储备又赋予中国可持续的巨大进口能力,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国家寄希望于对华出口,我国通过进口渠道影响其他国家的能力正在日益增强。
鉴于中国是日本名列前茅的大出口市场,2011年中国自日本进口高达1946亿美元,即使按日方统计数据,当年对华出口也已占其出口总额的19.7%;因此,抵制日货进口、特别是有选择地抵制亲极右势力的日本企业产品,能够对日本造成较大杀伤力。
但这种抵制主要应当集中于日本消费品,特别是有选择地抵制其控股股东、高管反华亲极右势力的日本企业产品,不宜盲目抵制日本中间投入品和生产设备,除非国内和国际市场上有合适的替代货源,以免误伤我们自身。
货物贸易出口。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做的不多,因为我们对日出口绝大多数产品可替代性较高,限制对日出口等于是向竞争对手拱手让出市场,给正经历出口困境的企业火上浇油。
在2011年对日出口总额1483亿美元中,最大的4个项目依次是: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540亿美元;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263亿美元;贱金属及其制品,102亿美元;杂项制品,79亿美元。
稀土这种中国控制国际市场较大份额的战略资源,是最合适的限制对日出口产品。
服务贸易。最合适的突破口是减少赴日旅游。我国出境旅游增长极为迅猛,备受各国重视。2006—2011年间,我国居民出境人数从3452.4万人次上升至7025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人数从2879.9万人次上升至6412万人次;在《201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上,旅游服务支出已从上年的548.80亿美元猛增至725.85亿美元。减少赴日旅游,对日本旅游及相关产业打击较大。
外商直接投资。抵制期间,中国企业在选择合资伙伴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非日本合作伙伴。但除非中日矛盾极度激化,否则政府不宜直接明令对日资实施额外的市场准入限制。
对日经济制裁的五大原则
中国无疑应当坚持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但能战方能言和,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斗争的准备和勇气,而经济制裁手段无论如何比真枪实弹的战争要温和得多。
在这类争端决策中,中国无需顾忌什么“世贸规则”之类而自我束缚(尽管我们应该而且可以利用“世贸规则”之类的旗号以占据“道义制高点”和话语权)。“世贸规则”是为和平相处的国家间调整经贸关系用的,对于敌对的国家间关系,“世贸规则”就只不过是空气。
我们永远都应该尊重、平等对待一切愿意与我国和睦相处的国家及其国民,但作为大国国民,我们需要记住,在现实生活中主导制定国际规则的是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