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控诉顺丰赔偿不积极
自公开信发布不到24小时内,转发量达到10万+,顺丰大连区总和顺丰创始人都做出了回应。
不过,邓健对顺丰速运大连区区总侯爱鸣的回应并不满意,他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此回应虽然承认截取客户信息,但没有承认包装事宜,赔偿问题也并不积极,自己要的是官方的正式道歉和赔偿。
邓健表示,除了经济上的损失,更重要是他与代理商之间的信任关系被打破,甚至不少代理商认为这是他与顺丰间的合作,目的就是让他们都入驻顺丰自营生鲜电商平台“大当家”,因此终止和邓健的合作关系。
邓健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一是需要顺丰官方解释和道歉,而不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的道歉了事,以此挽回名誉与信用;二是希望顺丰能积极拿出合理方案弥补事发后对于梦橙橙的损失;三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正视行业问题并且尽快出台相关解决办法。
宜昌市网络商务协会(以下简称:宜昌网商协)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宜昌网商协官方微信已发布文章表示支持当事人的维权,将发动宜昌网商协会的全体力量进行声援并提供法律援助,与相关机关部门也在沟通。”
宜昌网商协认为,当事人的诉求点正常,有理有据。虽然顺丰将此事件称之为“小插曲”,但对微商的打击是致命的。因为微商是几级分销体系,在任何一层级的分销体系首先要保护的是线下客户所有权,不可能把自己线下的客户转到其他平台,但是由于顺丰所谓的“小插曲”和失误导致其整个分销体系崩溃,这个打击是致命的。损失不是空穴来风,但具体的数额需要律师取证调查,究竟因为这个事情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长江商报记者联系到顺丰大连区公共事务部负责人李丹,她表示:“对于客户的说法我们不能做任何评价,顺丰尊重客户,秉承客户至上的原则。事件发生后,包装箱上的二维码已在第一时间内全部销毁,地区老总在第一时间道歉,随后总裁王卫也进行了道歉。这表达了顺丰的态度,在认真处理这件事情,同时在积极与当事人确定时间见面协商。”当记者想要进一步咨询事件细节和进展时,她表示,目前大连区总和董事长做出的回应,代表官方最权威的回应,后续进展会在官方进行第一时间公布。
6月15日,邓健表示,此事正与顺丰谈判中,没有新的进展。
律师观点
1.顺丰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在快递包装上推顺丰电商二维码是否合法合规?
答:严格来说,用户所支付的寄递费用中,亦包括快递包裹包装物购买对价且用户无须返还,故其所有权已转移至寄递委托方,任何第三方在未获得寄递委托方授权前,除展示快递服务企业必要的商业标识外,没有权利在快递包裹包装物上加贴商业广告标识,否则是对第三方物的权益的侵害,并形成不当得利。
同时,若顺丰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包装上加贴和商家有竞争业务的二维码等链接性广告,实际上易导致消费者发生品牌认同上的混淆,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2.现行的邮政法对快递包装是否存在法律漏洞,快递包装如何加快标准化?
答:目前对于快递业的包装并未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材质安全、环境污染、包装标识,甚至是包装广告等等规范,这也是接下来快递标准化要面对并解决的问题。
3.顺丰在生鲜物流领域一家独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垄断?相关法规和第三方是否应该给快递公司一些约束?
答:界定是否达到行业垄断的前提是必须界定“相关市场”,即顺丰所垄断的市场是快递行业,还是生鲜快递行业,若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顺丰所在行业属于“快递行业”,顺丰显然无法形成垄断。其次,任何国家均有垄断型公司,但国家反对的并不是垄断本身,而是因垄断而带来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垄断的规制,我国的反垄断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修订中)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则,亦适用于快递行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麻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