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财经记者 齐文健】近日,北京时间记者收到一份来自张先生、顾女士的爆料。爆料称,华泰证券在去年股灾期间严重违规,在合同签订、强制平仓点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及因平仓问题造成爆料人直接损失500万。
据北京时间记者了解,此前,爆料人已向天津证监局、江苏证监局、中国证监会信访办提交举报材料,天津、江苏两地的证监局调查之后均给出“未发现华泰证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中国证监会信访办将爆料人提交的投诉材料转至天津证监局进行核查,不过结果依旧是未发现华泰证券天津真理道营业部有违法违规行为。
然而,爆料人对于两地证监局出具的调查结果并不满意,并想过走法律诉讼,但由于目前资金紧张,暂不提起诉讼,不过依旧会坚持上访。
北京时间记者为了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已通过邮件方式将问题发送至华泰证券总部。对此华泰证券方面表示,针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公司也通过相关途径进行了多次解释和沟通。并多次提及公司是依法依规对客户账户进行处理。
股灾低点强平致客户多亏500万
据北京时间记者获得的资料,2012年10月份,爆料人张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到华泰证券天津真理道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在此之前,张先生并没有接触过股票。
爆料人称,自己开立账户后,一直由自己进行股票交易操作,在股灾之前,自己买卖股票也是有赔有赚,而股票账户最后也只剩余一直名为“卫宁软件”(现名卫宁健康股票代码300253)的股票。
北京时间记者通过爆料人描述了解,2012年10月份,爆料人在签订合同时,只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合同其他部分均是空白,当时由于华泰证券天津真理道营业部工作人员告诉自己合同需要盖公章,因此自己并没有带走合同,而是在2013年4月份该营业部工作人员通知自己去取合同,不过由于自己个人事物较多就没有去取,直到2015年7月才去拿合同,但是只拿到了合同的复印件。
同时,对于合同上的合同签署日期爆料人表示质疑,爆料人称,该合同上的合同签署日期是由该营业部员工代为签署,并非自己开立账户的时间。对此,华泰证券方面表示,该客户提出的合同生效日期系华泰证券员工签署,无事实依据。
而爆料人对于华泰证券违法违规的质疑,更多是来自融资融券账户被强制平仓事件。据爆料人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6月29日,爆料人收到华泰证券短信通知需要在2015年6月29日和2015年6月30日两天内追加保证金至150%以上,而爆料人在当日便转入100万追保,但此次追保并没有让爆料人证券账户逃脱被平仓的命运。
据了解,爆料人账户在强平前资产总额为1200万。爆料人称,华泰证券在去年股灾期间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融资担保比比例低于150%”的条件出现后,依约于“下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而是延迟六天后,在行情最低点才突然强制平仓,造成爆料人直接损失500万,间接损失2000万。但间接损失怎么算来的,爆料人并没有说清楚。
但华泰证券却有不同的意见。华泰证券方面表示,我公司采取强制平仓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的,强制平仓前已充分告知客户,在客户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将执行强制平仓,平仓后结果已通知客户。
对于为何延迟六天时间才平仓,华泰证券在给天津证监局“关于天津真理道营业部客户张先生投诉事项的报告”显示,爆料人在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未能达到150%,但在2015年7月1日,客户信用账户担保比已超过150%,达到平仓终止条件,因此,华泰证券停止了张先生的强制平仓操作。
但在2015年7月3日公司再次启动追保程序,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追保,至2015年7月6日的两个交易日并未达到追保条件(7月6日追保维持担保比例已下调至135%,处于最保期的客户连下调后的标准仍未达到),公司即于2015年7月7日启动平仓程序,由于该支股票当日跌停未能强平成功,2015年7月8日才继续平仓卖出,直到用户维保比达标强平结束。
北京时间记者通过股票交流网站对爆料人提供的股票股价变动进行查询,在2015年6月29日,股票当前价为47.52元,后续股价也略有涨幅,但在2015年7月7日,股票股价跌停。2015年7月8日股价上涨,涨幅依旧较小,2015年7月9日、10日、13日该股票均实现涨停,但在2015年7月14日股价再次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