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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房改十年之后,依然可以享受准福利分房 3月的北京,春色暖人。如果走在北京西二环路积水潭桥旁欣赏春色就更让人赏心悦目,滨河从这里缓缓流过,滨河南边是北京重要交通枢纽积水潭地铁站、大型商场以及著名的新街口服装一条街,繁华满目;河的北岸则矗立着几栋整洁、朴素的灰色住宅楼。而走进这些楼构成的小区新海苑,小区里的安静、悠然马上把繁华和喧闹挡在了门外。一河之隔,两个世界。 这样位置优越而外观低调的小区在北京还有一些,比如在北京北二环的和平里中街,还没有更名的国家人事部旁,目前工地上就正在热火朝天地修建着几栋20层左右的居民楼,楼房的名称是“和平里中街3号院”。 《南方周末》记者 赵小剑 这样黄金地段的房子普通人有钱也买不到。它是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专门为公务员统一修建的住房,并以相对低的价格卖给各部委的公务员(比如新海苑2004年的售价是每平方米5000多元,而当时周围楼盘市场价已经超过7000元每平方米)。类似这样的小区在北京还有若干,比如双井桥向西的广泉小区、宣武区广安门外的广源小区等等。 在中国停止福利分房十年后的今天,国家部委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精英群体,他们依然可以享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而不必和普通人共同承受房价暴涨的痛苦。 2008年3月,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随着部委公务员的名义收入与北京市高涨的房价差距越来越大,除了购买商品房之外,他们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低价购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修建的经济适用房;二是购买各个部委自行修建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集资房。 房改刹车并未踩死 1998年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从新政府上任,到大规模机构改革、国企改制,重要的举措不一而足。对于把安家放在立业之前的中国人来说,从理论上来说,福利分房时代结束了。 在这一年的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这个被看作“住房制度改革纲领性文件”的国发23号文中明确提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财政部的公务员李洪也迎来了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分房,此前他已经在筒子楼里住了8年。北京的筒子楼千篇一律,就是楼道的两头是公共厕所,中间是多间十几平米一间的宿舍,两个人一间。李洪连结婚也是在筒子楼里结的,新婚之夜的婚床是两张单人床拼合而成。 这次分房与以往有所不同,采用的是按照不同级别打分,再大排队。当时已经提了副处的李洪分到了两室一厅90多平方米的房子,一直住到现在。 为了配合23号文,1999年,国务院针对公务员人群专门下发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发10号文),提出“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明确规定了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的标准为: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如果你住的房子超过了你的级别标准,你超标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当时房改房1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补其差价。 其实,在1998年机构改革前后,很多部委进行了一场静悄悄的突击分房运动,使许多公务员的住房条件在这段时间得到了大的改善。“因为大家都不清楚机构合并后这些存量房会怎么处置,所以有条件的部委就索性把手里存的房子尽快分给大家。这些房子当时在流通上是有困难的,也会超过标准,但是只要不进入市场流通,超标又怎么样呢?” 尽管前有国发23号文吹响终结福利分房的号角,后有国发10号文提供实施方案,但实际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并没有在1998年驶入终点。因为,每年公务员的人数总会增加,近几年来,在中国房价暴涨的背景之下,各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始陆陆续续地自建集资房或自建经济适用房。 这些房子通常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本单位的职工,每平米基本维持在4000至6000元。而相同位置的商品房随着这几年北京房价的暴涨早已冲破每平方米万元大关,有些甚至超过两万元。一些国家部委就纷纷在三里河、广渠门和二里沟自建了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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