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亮点:
“阳光社区”使人更加充满阳光
近年来,内厝社区党委、居委会在鼓浪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积极开展文明建设活动,坚持“服务居民、建设社区”工作宗旨,并在联建单位的热情支持和居民的广泛参与下,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营造了“社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良好创建氛围,在为民服务上凸显自身特色。
2002年5月,开通了“阳光热线”、设立“谈心室”,建立“心理咨询教育网站”,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精神生活质量,成为了我市第一个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的社区和我省第一个开通“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社区。
2009年12月,与思明区法院鼓浪屿法庭签订争创“无讼诉社区”协议, 成为了思明区首个开展无讼创建的社区。
2011年4月,针对老年人群越来越多特点,社区创新建立“夕阳幸福驿站”。充分整合挖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长寿园、辖区专业养老机构、服务业等资源和社区志愿者力量,开展老人教育、娱乐、康复、救助、养老、医疗保健、家政、心理咨询等服务,满足老年人需求,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
“阳光社区计划”是鼓浪屿内厝社区与厦大社会学系联合实施的心理健康推广计划,该计划在全市率先较系统地开始了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素质训练和心理辅导等方式,提高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水平和精神生活质量,进行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尝试。
2004年9月街道在全省率先开通“阳光社区”网站,提供“在线心理服务台”、“QQ咨询”等多种心理咨询服务形式,建立社区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开设“心路直通车”电话心理咨询服务的“阳光热线”,既培养了健康的心理,也使人更加充满阳光。进一步深化和拓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和领域。网站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水平,完善社区居民的心理支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走访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开展“司法馆家”活动
思明区首个“无讼社区”
2009年12月,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启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全区创建“无讼社区”首个试点单位,内厝社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份协议、一个平台、一道程序”的运行机制。社区法官每双周三下午到社区“法律诊所”坐镇,为辖区居民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和纠纷调解。2011年“法律诊所”成功调处民间纠纷21件。在法律诊所基础上,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签订协议,共建“司法馆家”平台,引导家庭旅馆业主诚信、依法经营,第一时间化解旅游纠纷,保障旅游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