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双11”的“初心”是光棍节,所以让我们来聊聊古人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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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婚礼向来是人生大喜。作为中国古代最辉煌的大唐盛世,唐朝婚礼隆重的仪式感、满满的文艺范,让现在的新人都心向往之。
据唐代封演笔记《封氏闻见记》,“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下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事实上,唐朝婚礼内容之丰富,程序之繁多,远不止封演所述。
订婚:不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看重三观眼缘
根据古代宗法社会的传统,婚姻并非只是男女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家族门楣和宗族延续的公事,上承宗庙、下继后世。所以,男女婚姻须由父母或祖父母甚至家族尊长主持,是为“父母之命”;同时还需中间媒人介绍,“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是为“媒妁之言”。
在唐代,礼制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唐律疏议》云,“祖父母、父母主婚者,为奉尊者教命”,“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在这种礼制加法律的双重制约下,凡人与神仙的跨界爱情,就可能被棒打鸳鸯。
据《太平广记》,武则天大足年间,京兆长安人韦安道与掌阴阳、育万物的后土夫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新婚燕尔十余日,后土夫人对韦安道言,“某为子之妻,子有父母,不告而娶,不可谓礼,愿从子而归,庙见舅姑,得成夫之礼,幸也”,表示需要舅姑即公婆认可,这门亲事才算美满。
然而,韦安道父母因后土夫人来历不明,疑心其是妖怪,遂强迫小夫妻离婚。后土夫人尽管神通广大,连武则天都要在其面前匍匐跪拜,但面对“父母之命”,只能涕泣言道,“为夫妇之道,所宜奉舅姑之命;今舅姑既有命,敢不敬从”,返回天庭,与韦安道洒泪而别。
但在唐代总体较为开放的社会风气中,还是有青年男女冲破宗法礼制束缚,自主追求良配的佳话。开风气之先的,正是大唐开国皇帝李渊。
据《旧唐书》,北周武帝姊襄阳长公主之女窦氏,才貌双全,见识不凡,“不可妄以许人”。就让其父窦毅在客厅屏风上画两只孔雀,和上门提亲的人约定,只要能几百米之外射中孔雀眼睛,就可成为窦家乘龙快婿。前后有十几个人来射,都射不中。李渊弯弓射箭,连发两箭,射中孔雀两只眼睛,也射进窦氏心里。李渊正是靠绝伦武艺而非“父母之命”,最终抱得美人归。杜甫有诗云,“屏开金孔雀,褥隐绣芙蓉”,所指即是李渊窦氏之事。
唐代女子在追求婚姻自主上亦是不遑多让。唐代宗大历年间的女诗人晁采,自幼与邻家男孩文茂“约为伉俪”。二人三观契合,情趣投缘,文茂常“寄诗通情”,晁采则“以莲子达意”。晁采送给文茂的莲子不久竟“开花结缔”。晁母为他们深情打动,叹道,“才子佳人,自应有此”,最终成全二人。
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父母做主,男女确定感情后都得完成《仪礼·士昏礼》所规定的“六礼聘娶”,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才能步入婚姻殿堂。
据《文艺类聚》,“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由媒人代替男子出面,携礼品去女子家提亲。礼品一般是寓意吉祥的“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九种礼物。《酉阳杂俎》言,“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女子家如果不接受,这门婚事就此终止;如若应允,则开启“问名”流程。
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男子再托媒人询问女方名字和生辰八字。问名时,一般携带象征忠贞的大雁作为礼物。因活雁不易得,还会用面粉捏成的面雁代替。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男子将二人生辰八字配对占卜后,如是吉兆,就通知女子家,可以缔结良缘。纳征,“用束帛,征成也”,男子家将聘礼即彩礼送到女子家,双方婚约正式达成,相当于现在的订婚。请期,“谓吉日将迎”,婚约手续完备,男子占卜确定吉日,与女子家商定成婚时间。
走完以上五个流程,便进入最后一礼即“亲迎”环节。